(相关资料图)
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用“3+1+2”模式,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(简称统考科目)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(简称选考科目)组成。
➤选考科目:
选考科目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,均由湖南省自主命题。
“1”为首选科目,从物理、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;
“2”为再选科目,从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。
>>>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
标签:
美联储释放鹰派信号 美股冲高回落A股维持震荡
“携手湖南 共创未来”迪拜世博会中国馆湖南活动周举行
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”——“十个明确”彰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飞跃述评之二
山东:搭平台实现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卡位入链